7月9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例。7月10日5时50分,新增报告1例省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7月10日6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248例,出院245例、死亡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7月9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86例,出院376例、在院10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62例,转为确诊病例39例、解除医学观察30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0例。
省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男,20岁,陕西紫阳籍,为广东东莞务工返陕人员。7月2日,该无症状感染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南航cz3215次航班于当日下午18时左右落地咸阳机场,在机场乘坐拼车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入住学院附近某宾馆。7月3日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活动。7月4日12时乘坐k8168次(5车厢039座)火车到咸阳火车站下车,转乘拼车于当日22时左右抵达紫阳县汉王镇。7月5日至7月6日在当地活动,7月7日至7月8日在家无外出。汉王镇卫生院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7月8日对其采集咽拭子标本送至紫阳县中医医院,7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当晚21时被转运至紫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院隔离医学观察。7月10日5时安康市疾控中心对其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县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0日9时被转运至安康市传染病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安康、杨凌、咸阳、西安均已启动应急响应并落实防控措施,所到达场所已实施环境消杀、封闭管理,对初步判定的10名密切接触人员落实了集中管控措施,第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余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中。该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场所及周边环境样本首次检测6份,均为阴性。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裴某,男,55岁,江苏籍,为7月1日由哈萨克斯坦经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至北京hy501航班乘客。该航班到达第一入境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航班全部人员落实海关检疫、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隔离治疗等闭环管理措施,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该乘客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金某某,男,49岁,江西籍,为7月8日由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至北京hy501航班乘客。该航班到达第一入境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航班全部人员落实海关检疫、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隔离治疗等闭环管理措施,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该乘客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岳某某,男,39岁,河南籍,为7月8日由塔吉克斯坦经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至北京hy501航班乘客。该航班到达第一入境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航班全部人员落实海关检疫、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隔离治疗等闭环管理措施,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该乘客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