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命名全国721家单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我市4家单位荣列其中。
记者从共青团宝鸡市委获悉,荣获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为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金台公安分局陈仓派出所、扶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金台区青少年服务工作站。至此,我市共有全国级“青少年维权岗”10家、省级“青少年维权岗”43家、市级“青少年维权岗”76家。
金台区青少年服务工作站成立于2011年8月,现位于东岭社区服务站三楼,占地面积180平米,设有热线接听室、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心理咨询室、阅读室和活动区。按照“社会重点青少年有帮教,学校重点青少年不流失”的原则,金台区青少年服务工作站在全区45个社区和58所中小学建立了分站,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网络全面覆盖了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
共青团金台区委书记 刘玮:下一步,我们将已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不断完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机制和体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支持青少年维权工作,助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特定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根据其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给予司法救助。组建了“检徽有形大爱无边”法治宣讲团,定期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开设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小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社会热点现象、普及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网络宣传,引导全社会思考和关注未成年人法治问题。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撒晓宁: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做深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助力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
据了解,近年来,宝鸡市各级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平安宝鸡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面向青少年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公益维权等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维权岗”服务青少年的能力水平,为维护全市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 李鑫 编辑 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