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1年,我省各级财税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75.3亿元,增长2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36.9亿元。
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以政领财”意识,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促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自2016年以来,我省财政管理工作连续5年进入全国前10名,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2021年,我省争取中央各项补助2895.9亿元,较“十三五”开局的2119.5亿元增长36.6%。我省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我省财政支出6069.4亿元,有力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500亿元以上,企业负担不断减轻。
2021年,我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145.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科技领域支出94.1亿元,全力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中央和省上衔接资金112.72亿元,确保了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175.7亿元,支持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起设立11只政府投资引导子基金,总规模103.7亿元,目前完成投资25.8亿元;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拨付风险补偿和增资奖励资金2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努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2021年,各级财政部门投入55.6亿元,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要;从医保基金计提拨付疫苗采购资金34亿元,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7367万剂次;投入1025.1亿元,全面落实中央“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各项重大教育政策落实;投入960.3亿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省财政安排4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6543户、农房抗震改造2.8万户,我省危房改造工作连续4年进入全国前3名,受到国务院表彰;筹措17.2亿元,支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6个,惠及39.3万户居民,改造小区数量居全国第3位,改造户数居全国第11位。
2021年,我省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办法,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相关实施规定,厘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172.2亿元,涉及补贴项目172项,惠及群众921.7万人。(记者 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