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拟于20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00名,“陕西省先进集体”100个。
评选表彰范围是,自2017年以来,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评选中,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