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坚持深化改革、精细管理、优化服务一体推进,推动“十四五”医保事业实现良好开局。初步统计,2021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91.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783.8万人,城乡居民3107.84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在有力提升三重保障效能方面,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取消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户籍限制,落实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再增30元的惠民政策,提升基本医保保障水平;明确三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助推我省人口均衡发展;持续优化大病保险制度,统一全省大病保险待遇,继续向困难群众倾斜,积极推动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各统筹区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统筹区内资助参保和救助标准实现统一;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7.65万人,直接救助135.3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5.69亿元;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确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全省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324.42万人,政策范围内支付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