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围绕职工稳岗就业、工资待遇、权益保障,企业发展和留住人才等方面在全省范围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通知》指出,去年1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面临挑战。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引导企业与职工相互理解,指导双方就复工复产后双方最关心的切实利益问题开展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陕西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要约行动”开展时间为2月16日至5月18日,分宣传启动、全面开展和总结回访三个阶段进行。“要约行动”范围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集体合同(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园区等。
“要约行动”的重点包括:稳定就业方面,特别是与因新冠肺炎疫情、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用工减少、可能裁员或生产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的企业,围绕薪酬福利调整、工时制度、轮岗轮休、职工培训等协商;特殊时期工资待遇方面,包括鼓励企业与职工参照国家和陕西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协商工资支付、生活费发放等;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尤其是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和上一年度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围绕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协商;企业发展和留住人才方面,例如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围绕同类工种的工时工价标准、劳动定额、劳动安全等协商,此外积极协商企业建立技能工资、创新成果奖励等激励机制,让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更好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