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违法活动,坚决铲除“沙霸”“矿霸”等黑恶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高新公安分局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违法线索。
2、在自然资源领域恶意竞争、欺行霸市、严重破坏行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3、国家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参与或包庇非法采砂、采矿行为,为“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线索。
4、以矿区、山区、林区、产沙水域为重点,围绕开采、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涉及“沙霸”“矿霸”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沙霸”“矿霸”等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2、举报尽可能详细、客观、准确,应反映出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实施过程等内容。
3、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以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并依法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4、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1、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直接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0917-2920599
2、举报信箱地址:高新公安分局扫黑办(宝鸡市渭滨区创新路68号)
3、高新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设立举报点及电话:
马营派出所0917-3060801、开发区派出所0917-3419399、
八鱼派出所0917-6735168、磻溪派出所0917-6753377、
千河派出所0917-6423004、天王派出所0917-6772417、
钓渭派出所0917-6787950、森林公安派出所0917-6754388
特此通告
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
2022年3月3日
来源 高新公安
编辑 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