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厅相关视频会议部署和市公安局印发的《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并同步加强农村地区利民惠农服务。为确保取得实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坚决严厉查处涉农交通违法,扎实整治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公共服务职能,保障“三农”工作措施落实,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为基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顺应群众新期待,针对性深化农村地区公安交管服务工作,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积极推进车驾管“阵地”前置。持续深化农村地区摩托车等常用车辆注册登记、驾驶证便捷化办理,通过上门办证、开通流动服务车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办牌办证率。可协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农村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具备条件的一般卫生院开通驾驶人体检业务,让出行不便的群众办事尽量少跑路、争取不出村。同时要加强重点人车监管,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以村为单位梳理排查面包车、货车等存疑“双违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定期推送给一线警力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用“上门排”方式,进村入户开展隐患车辆及驾驶员等重点交通要素大清查。根据排查结果,及时发现、宣传、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定期组织农村驾驶人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二)大力开展农村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紧密依托每周四农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全市统一行动日,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违法查处工作,各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每周至少再增加一次统一行动,切实做到机关警力下沉农村道路,始终保持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纠的高压态势,确保“减量控大”工作中农村道路现场违法查处占比、重点违法查处占比均不低于90%,重点违法查处数量不低于去年同期。各大队要科学安排勤务,坚持执法小分队、农村安全劝导员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主干道路、集市和交通事故易发点(段)的交通管理,强化危险路段夜间通行管控,采取设岗、定期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农村地区“双违车辆”。同时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执法劝导,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及车辆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意识,加强农村班线客车、校车、小型普通客车的安全带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三)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迅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充分利用市交安委平台,协调政府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要优先实施在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紧密排查整治农村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等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报告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整改。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力争对事故多发或曾发生冲出路面、翻坠等交通事故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发生过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通过增设标志、书写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的方式,努力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力争每年对我市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办、村庄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要同步加强对各辖区每个农村中小学开展巡回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不断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宣传部门要及时收集涉及农村地区“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典型事故和严重违法制作成宣传警示案例,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双微平台向社会曝光依法追责情况,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三农”工作中,交管工作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保障“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要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紧密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狠抓工作落实。相关科室、单位要发挥好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作用,支队将同步加大一线督导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工作一般化、成效不显著、事故多发辖区大队的督促指导力度,全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大队要深入落实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六项措施”,坚持宽严相济,对农村五类重点违法严管严查,对轻微违法以教育、警告为主。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可馨
审核: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