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宝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怀彬为市消保委成立揭牌。
据了解,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经市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具有受理消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等公益性职责。会上,宁怀彬当选为宝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主任。
会议指出,成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顺应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各级要充分认识消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突出法定性、公益性、公正性;要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高效能治理作用,打造新时代专业化维权队伍,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以崭新业绩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 袁超
编辑 尚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