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共有煤矿375座,原煤产量排名全国第三。记者11月24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聚力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治本攻坚,推动煤矿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三年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较同期分别下降42.8%、34.09%、39.2%。
在夯实安全责任方面,我省制定《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煤矿安全全链条责任分工清单》等文件,每月对矿长考核记分并在网站进行公告,每年两次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市县政府,督促落实整改。
在健全制度机制方面,我省细化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条清单和56条认定标准,建立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协作合作工作机制,实施煤矿隐患自查和监管监察检查联动机制;制定《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等六项标准规定,煤矿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省对全省35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导检查,对灾害治理措施进行“回头看”检查,聘请专家对全省116处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会诊,不断提升灾害风险管控能力。
此外,我省积极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实现在线检查巡查功能,全省煤矿“电子封条”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全省煤矿已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94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52处;17处矿井建成“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井”。
三年来,我省煤矿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从单一灾害防治向多种灾害联防联治转变,二是从井下灾害防治向井上井下立体防治转变,煤矿安全本质水平进一步提升。(记者 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