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已通过办理破产类案件累计化解债务近4亿元、化解执行积案100余件,牵头负责的营商环境测评“办理破产”一级评价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呈连年剧增趋势,而从审理结果来看,破产案件结案周期仍普遍较长,破产存案不断增加。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完善破产案件立案预审、繁简分流、立案预警、关联审判等机制,解决破产案件入口问题,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积极推进“执转破”案件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将破产审判工作与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对接起来,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司法机关的“履职清单”,建立政府、法院“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畅通高效联动机制,疏通破产程序中的堵点,确保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公正稳妥推进。
受疫情影响,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程度,2021年以来审结的所有破产案件全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截至目前采用“线上 线下”方式已召开债权人会议16次,既保证了疫情防控不放松,又有效减轻债权人诉累,为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数据统计、检索等功能,全面研判企业破产案件情况,有效助力制定重整计划草案、调整重整计划执行,以破产审理的公开化、信息化促进资产处置利益最大化,实现破产案件管理、审判效能大幅提升。
今年5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31家中介机构组成的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宝鸡地区破产管理人工作正式步入市场化、职业化、标准化轨道。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建立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每年拨付80万元作为破产案件援助专项资金,并制定《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解决管理人、清算组因企业破产财物为零或者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无酬可取的案件。同时,坚持发挥破产制度优胜劣汰、吐故纳新作用,积极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在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实现静态资产整合与动态营业的有机融合。
针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重大和社会问题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类评估,注意充分运用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帮助企业提质增效。
“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是依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将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水平,把服务保障‘加’上去,让困难问题‘减’下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青说。
记者 方菁
通讯员 谈佳华 仇阿睿
编辑 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