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蜂蜜”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正式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我市继“宝鸡苹果”、“陈仓西山柴胡”等之后获批的第1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了解,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
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宝鸡蜂蜜”顺利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提升宝鸡蜂蜜品牌效应,强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宝鸡养蜂历史悠久,蜜源植物丰富,素有“中华蜜库”之美誉。全市现有养蜂户6384户、养蜂专业合作社51个,加工企业14家,中蜂存栏15.3万群,年产优质蜂蜜2100吨,产品远销山东、湖北、福建、甘肃、宁夏等13个省区。2017年,我市启动“宝鸡蜂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在全国独家整市获颁蜂蜜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近期成功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商标品牌创建工作,用品牌提升产业、用产业支撑品牌。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市知识产权局在服务特色农产品、特色产业发展上下功夫,在政策引导、商标培育等工作上主动帮扶,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工作力度,在苹果、猕猴桃、蜂蜜、柴胡、花椒等本地产业中,立足职能,深入指导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和使用,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培育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挖掘特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全市目前拥有地理保护产品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数量达到65家。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把发展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品牌创建和保护力度,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农户)参与的地理标志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混入市场,严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努力使我市地理标志品牌成为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打造地方特色产业的新名片。
通讯员:白龙
编辑: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