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发布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协同配合,积极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知》明确,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宝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工作人员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强化合作、信息共享,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通过本次普查,将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记者 侯晓敏
编辑 刘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