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通过验收,与其它4处保护区一起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也是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之后,陕西新增的又一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羌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自古就是羌族历史迁徙中的主要通道和繁衍生息之地,羌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民居建筑、服饰饮食、礼仪节庆、民间艺术、手工技艺等为代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汉中羌文化。
千百年来,羌汉先民在汉中繁衍生息,推动羌文化与陕南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及西北游牧文化等多民族文化交融共进,创造了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汉中现有羌族傩戏、刺绣、木雕竹编、民俗剪纸、萨朗舞、羊皮鼓舞、罐罐茶等30余项羌文化非遗项目。同时,在秦岭巴山独特地理环境中,与其它地区羌文化相比,汉中仍保存了上刀山、过火海等原真性较强的羌文化形态,具有较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价值。
长期以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理念,积极指导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文旅行政部门抓保障聚合力,构建羌文化保护新格局;抓保护夯基础,厚植羌文化保护新生态;抓活化促传承,推动羌文化焕发新活力;抓融合谋发展,探索羌文化保护新路径;有力的促进羌文化在保护传承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