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到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你家暖气暖和吗?”,最糟心的就是“暖气漏水怎么办?”。最近,听友秦女士打电话咨询,楼上地暖漏水泡坏了自家客厅吊顶,与楼上沟通不利,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闫伟豪律师,从法律方面为大家做详细分析。
首先,楼上地暖漏水泡坏了自家客厅吊顶,与楼上沟通不利,该如何维权呢?
闫伟豪:此类问题发生,若与楼上沟通不利,可以请求业委会、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帮忙协调。这种邻里之间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调解不成,按照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维权。
闫伟豪律师表示,如果地暖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并且楼上的业主没有对地暖进行私自改装,在地暖保修期内,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第款(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应当由由开发商负责维修,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闫伟豪:如果已经过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保期,应当按漏水的情况区分责任。是管道的质量问题,且未超过管道质保期的,可以追究管道供应商责任;超过管道质保期的,应当追究楼上业主的责任。是施工原因造成的,可以追究施工方责任;是业主使用不当,由使用不当的业主承担责任。
以上法律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记者:莉莉 小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