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在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3场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介绍:截至1月3日,各级财政共投入28.2亿元用于抗击疫情,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亿元,西安市各级财政投入12.75亿元,其他市县财政投入7.95亿元。省财政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经费应急保障机制,经报省政府同意,于2021年12月23日和12月31日两次紧急拨付预备费共2.5亿元,用于省级疫情防控防疫设备购置、物资储备、流调督导和支持高校以及部分市抗击疫情等。后续,省财政还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投入。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将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另外,为应对疫情等带来的困难挑战,近日,陕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市县2022年财力性转移支付813.14亿元,全力保障基层“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提前下达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资金77.9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病致贫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托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