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30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周保君为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 军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剑平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袁 瑞为宝鸡市数字经济局局长(因机构更名,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韩明芳为宝鸡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刚的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齐晓辉的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继萍的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严瑞生的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沈小波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吕 梁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婧雯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邱有前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 青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杨瀚黎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免去:
孙义勋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瀚黎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吕 梁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 青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邱有前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沈小波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婧雯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宝平、赵二宝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宝鸡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尚彦辰